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。依托現有資源和資金渠道,用5—10年時間,評選表彰300名左右國醫大師和全國名中醫,培育500名左右岐黃學者、3000名左右中醫藥優秀人才、10萬名左右中醫藥骨干人才,強化地方、機構培養責任,建立人才培養經費的中央、地方、機構分擔機制。開展中醫藥卓越師資培養,重點加強中醫基礎、經典、臨床師資培訓。加強高校附屬醫院、
干式恒溫加熱器中醫規范化培訓基地等人才培養平臺建設。支持建設一批中醫基礎類、經典類、疫病防治類和中藥炮制類、鑒定類高水平學科。開展基層中醫藥知識技能培訓。(國家中醫藥局、教育部、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)
(十四)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。省、委(局)共建一批中醫(含中西醫結合)方向的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。加快打造中醫臨床能力強、中醫藥文化氛圍濃郁、功能布局優化的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。推動省域、市域優質中醫資源擴容和均衡布局,建設優勢病種特色鮮明的中醫醫院和科室。依托高水平中醫醫院建設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,打造一批緊急醫學救援基地,加強中醫醫院感染科、肺病科、發熱門診、可轉換傳染病區、可轉換重癥監護室等建設。打造中西醫協同“旗艦”醫院、“旗艦”科室、“旗艦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。(國家發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國家中醫藥局、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)